本文
根据《新型流感等特別措施法》宣布紧急状态,其对象区域为全国性包含本县,本县实施紧急状态措施,如下述。
【迄今为止所采取的措施详情】
第1弹
2020年4月17日~5月6日
第2弹
2020年4月28日~5月6日
第3弹
2020年5月7日~5月31日
群马县全境
设施种类 | 对象设施 |
---|---|
娱乐设施等 | 夜总会、酒吧、飞镖酒吧、卡拉OK店、演唱会(Live house)等 |
大学・补习班等 | 大学、专门学校、驾校、补习班等 ※建筑面积超过1,000m2的设施 |
教育设施 | 幼儿园、小・中学、高中、高中专门学校、特別支援学校等 |
运动・娱乐设施 | 体育馆、游泳池、保龄球场、健身房、弹珠(PACHIKO)、麻将店、游戏厅等 |
剧场等 | 剧场、电影院、演艺场等 |
集会・展示设施 |
|
商业设施 | 生活必需品以外 ※建筑面积超过1,000m2的设施 |
设施种类 | 对象设施 |
---|---|
大学・补习班等 | 大学、专门学校、驾校、补习班等 ※建筑面积超过1,000m2的设施 建筑面积100m2以下的设施,若能彻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继续使用。 |
集会・展示施設 | 集会场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酒店・旅馆(仅限提供集会用部 分)等 ※建筑面积1,000m2以下的设施 |
商业设施 | 生活必需以外 ※建筑面积1,000m2以下的设施 |
设施种类 | 对象设施 |
---|---|
医疗设施等 | 病院、诊所、药店等 |
社会福利设施等 | 保育园等、学童保育所、残疾儿通所支援事业所等 |
生活必需品贩卖设施 | 食材卖场、便利店、超市、加油站等 |
餐饮提供设施 | 餐饮店、料理店、咖啡厅等 |
住宅・住宿等 | 酒店、旅馆等 |
公共交通工具等 | 巴士、出租车、电车等 |
工厂等 | 工厂、作工场 |
金融机关・政府机关等 | 银行、ATM、保险代理店、政府机关 |
其他 | 理发店、美容院、公共浴场、邮局、结婚礼堂、葬仪场・火葬场、洗衣房、干洗店等 |
发烧者禁止进入设施 |
|
---|---|
避免3「密」 (密闭・密集・密接) |
|
预防飞沫和接触感染 |
|
防止移动时感染 |
|
【致商店街・超市等各位经营者】
【致商店街・超市等来访顾客等】
【致公园管理者和公园利用者】
确认目前为止实施措施的效果,确认感染人数、医院可接收感染患者数,将参考5月中旬国家专家们的会议结果再决定是否缓和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