ページの先頭です。 メニューを飛ばして本文へ
現在地 トップページ > 組織からさがす > 総務部 > 伊勢崎行政県税事務所 > よくあるご質問について(中国語)

本文

よくあるご質問について(中国語)

更新日:2021年4月1日 印刷ページ表示

关于常有的咨询问题

(1)购买土地后、新建了家屋(住宅)、有房地产取得税轻减措施吗?

A 该当一定的条件达标的话、就适用土地及家屋取得税轻减措施。

(关于住宅轻减1a 关于住宅用土地轻减2a

(2)购入了带土地的建卖住宅、有房地产取得税轻减措施吗?

A 该当一定的条件达标的话、就有土地及家屋取得税轻减措施。

(关于住宅轻减1b 关于住宅用土地轻减2b

(3)购入了二手住宅和土地、有房地产取得税轻减措施吗?

A 该当一定的条件达标的话、就有土地及家屋取得税轻减措施。

(关于住宅轻减1c 关于住宅用土地轻减2c

(4)登记事项证明书在哪如何办理?

A 在法务局办理。家屋的登记内容也可以通过所持的相关登记文书资料进行确认。

(5)家屋没有登記、可以申请土地的轻减措置吗?

A 没有新建住宅的家屋登記时、提交家屋建成検査结束的证明文书、也可申请。

(6)店铺与住宅(包括复合用住宅)、是轻减对象吗?

A 仅住宅部分是轻减对象。(但占地面积在50~240平方米、二手住宅必需是取得者在居住。)

还有、申请时、必须提交可确认住宅部分的占地面积的平面图(※)。

※复合用住宅以外、共同住宅(集合住宅楼/公寓)也需提交。

(7)评价额是什么意思?(与取得时的价格不同吗?)

A 房地产的评价额是与市町村的固定资产税的评价额相同的。但是、因为房地产取得税是在取得时点的评价额、所以也有与毎年1月1日時点交納的固定資産税的评价额不同的可能性。

还有、房地产取得税不管取得原因如何、没有取得价格时(例如、免费土地交換等情况)也得纳税。这种情况、根据评价额来计算房地产取得税的税額。

咨询窗口

群马县伊勢崎行政县税事务所 伊勢崎市今泉町一丁目236

电话 0270-24-4350

商谈时间 平日8点30分~17点15分(免费)。

不動産取得税の軽減制度へ戻る

不動産取得税へ戻る

中国語による税金の説明へ戻る

伊勢崎行政県税事務所 県税課へ戻る